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科研和技术服务能力,加强专职科研队伍建设,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科研助理,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热爱中医药事业,热爱科研工作,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高校毕业生(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岗位及要求
岗位需求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格要求。①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②本次招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③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材料要求。请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的邮箱(文件命名方式:中医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姓名+岗位名称)。①湖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②本人各阶段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个人自荐材料扫描件,含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各类过级证书、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不超过3份)、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等。③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6月15日17:00前,请有意向的毕业生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以及其他与招聘相关的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扫描件发至学院邮箱:1203201692@qq.com,邮件命名为“中医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姓名+岗位名称+高校人才网”。报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88459433。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由科研团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核。
(三)考试方式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按100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低于8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6月16日上午(暂定)
考试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第3教学楼1406会议室
四、公示及录用
根据各招聘单位考试成绩,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网站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及工资待遇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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