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靖西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专家型的校长队伍,决定面向全市中小学校长人才库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园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公开选聘靖西市中小学校长、公办幼儿园园长共87名。(靖西民族高中、职业技术学校除外,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长人才库中具有相应校长职级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高质量发展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关爱学生发展、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一定年限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其中,幼儿园园长应具有4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应具有6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应具有8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幼儿园园长应当已担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应当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应当已担任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1年及以上校长任职经历、或者具有2年及以上学校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者4年及以上学校中层正职管理工作经历。
5.应当经过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确因特殊情况在任职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任职后1年内完成。
6.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的中小学校长职级。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年龄距退休时间原则上应当大于4年,获得高级二档校长职级以上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
2.应聘靖西中学校长、靖西市第二中学校长岗位的,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并应取得中小学高级及以上校长职级。
3.应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岗位的,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并取得中小学中级及以上校长职级。
4.应聘幼儿园园长岗位的,应取得中小学初级及以上校长职级。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靖西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聘校长的岗位名称、任职资格条件、选聘程序、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等。
(二)公开报名(
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办法,1人限报1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填写《靖西市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3。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情况,通过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
(三)成立选聘委员会(
从专家评委资源库中随机抽取知名校长、教育专家和优秀教师代表组建选聘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根据选聘工作需要分成若干选聘评委小组,每个小组成员7人,设主评委1人(由选聘委员会副主任兼任)。
(四)资格审查(
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应聘者材料的真实性,除申报表和教育教学工作证明外,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1份。由市教育局汇总应聘者情况,报市教育局党组审定参加选聘面试的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资格条件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合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面试答辩(
由市教育局于
(六)确定考察人选(
选聘委员会根据面试答辩成绩,按照选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拟定考察人选,由市教育局党组审定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廉政意见。
(八)确定拟聘人选(
市教育局党组根据考察人选的基本条件、面试答辩和考察情况,按照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人选(
将拟聘人选名单在靖西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确定校长人选(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经教育、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审后报市委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审批,确定校长人选,按程序办理调动及聘任手续。
五、聘期管理及待遇
(一)实行校长聘期制。校长每届聘期为4年,聘期满后由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实行校长试用期制度。新任校长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计入校长聘期。
(三)校长待遇。跨校选聘的校长按程序办理岗位调整。聘期内,除享受现行工资待遇标准外,享受相应校长职级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面试答辩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市教育局邀请校长职级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1名领导全程参与,邀请市纪委监委1名领导对公开选聘校长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面试答辩考场监督员。
(二)严格实行选聘委员会与应聘人员“双抽签”制度。选聘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操作规定、泄密失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选聘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文件下载:
附件1:靖西市面向全市中小学校长人才库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园长)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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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jingxi.gov.cn/xxgk/fdzdgkmr/jcxxgk/zwdt/tzgg/t166437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