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定南县委关于印发<定南县人才引进回归“双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定发[2023]3号)和《定南籍在外县任教公办教师回县任教选调实施办法》(定府办字[2019]30号),为做好外县(市、区)定南籍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工作,确保选调工作有序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条件:在外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户籍条件:定南县户籍、定南县户籍城乡居民的配偶及子女或定南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二、选调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者可放宽到45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备案数幼儿园教师须满5年服务期)。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高中教师须属高中编制且从事高中学科教学;初中教师须属初中编制且从事初中学科教学;小学教师须属小学编制且从事小学学科教学;幼儿园教师须属幼儿园编制(或备案数)且从事幼儿园学科教学。报名人员凭相关材料确认学段和学科。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以省、市公开招聘形式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本次选调资格:
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还在处分期的。
③近三年内有一次被评定为师德不合格的,或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④县(市、区)未按政策规定,以自主招聘形式进入事业单位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
②报名地点:定南县教科体局人事股。电话:0797-4289628
③报名需提供的材料:①个人申请(本人签名);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在编在岗证明(幼儿教师是备案数的出具备案数证明);⑥近三年考核结果证明;⑦近期一寸彩色相片两张。(以上需提供的材料请按①至⑦顺序依次叠好)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考试违纪等情况,取消该选调人员的录用资格。
3.选调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①面试时间:
②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③面试前,面试人员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人员须在相应的“面试安排表”上签名。
④面试人员在应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面试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⑤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重点是教育理论知识、教学案例分析、学科专业知识等,主要考察拟选调教师的从教态度、思辨能力、教学能力。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选调。
4.体检
①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选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定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
6.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手续办理流程:拟调入人员到定南县人社局开具《调档函》,凭《调档函》到原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提取本人人事档案,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定南县人社局。人事档案经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方可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不予接收并退回调出部门。
7.安排任教学校
按照原任教学校地域对等的原则及各学校学科缺额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单位。如:①申请调入时属于高中编制教师的,按照同层次学校进行分配;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的各层次教师,直接分配到重点高中任教。②申请调入时属于农村初中编制教师的,原则上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属于城区初中编制教师,或具备初中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的各层次教师,直接分配到城区学校任教。③申请调入时属于农村小学编制教师的,原则上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属于城区小学编制教师的,原则上分配到城区学校任教。④申请调入时属于农村幼儿园编制(或备案数)教师的,原则上分配农村幼儿园任教,入备案数教师编制,按用人备案数有关规定管理;属于城区幼儿园编制(或备案数)教师的,原则上分配到城区幼儿园任教,入备案数教师编制,按用人备案数有关规定管理。
选调的教师必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学校(幼儿园)报到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咨询电话
0797-4289628定南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0797-4289708定南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anzhou.gov.cn/gzszf/c100025/202306/eff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