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现因科研工作需要,拟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2名。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的规定,发布招聘启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应聘者须为招聘要求的专业的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要求 | 岗位职责 |
1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科研助理 | 2 | (1)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位; (2)具有化学、化工、环境、材料相关研究背景; (3)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和绘图软件; (4)熟悉常用的仪器表征手段(学院科研助理不做此要求); (5)身心健康; (6)性格开朗,工作踏实认真,有团队协作精神,期望在学术道路上有所发展; (7)具有较好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者优先考虑。 | (1)协助管理智慧教室; (2)协助办公室开展工作; (3)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网站(http://hxxy.mnnu.edu.cn/)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至2022年6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下载“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科研助理报名表”,信息填报完整后,电子版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其它获奖证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841099@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3.资格审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当日收《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科研助理报名表》签字版原件,查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
五、考试
考试环节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评专家由院招聘考核小组中随机抽取5人组成,面试成绩为评委分值相加后求平均值。面试试题由学院组织命题。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成绩高低,按课题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任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学校和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上报学校委托学校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待遇:硕士研究生税前基本工资≥3500元/月,本科生税前基本工资≥3000元/月,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学校统一按照规定支付和办理。其它事宜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邮编:363000电话:0596-2591445/15006009615
联系人:周老师
十一、其它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自行做好疫情防控事宜。
4.学校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15960630015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2023年6月12日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科研助理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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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hxxy.mnnu.edu.cn/info/1047/40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