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常州公证处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英语翻译、公证员助理。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英语翻译1人、公证员助理5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限常州市户籍,外地人员住宿需自行解决。
(三)英语翻译(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6日至2005年6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高校英语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要求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
(四)公证员助理(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6日至2005年6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具有全日制高校法律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6月26日至2005年6月26日期间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czks.czrsj.cn)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6月26日9:00—6月26日17:00。地点:常州市钟楼区尚郡公寓9号常州公证处223室。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诚信协议,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须于报名截止日(6月26日)前取得。
5.未按时现场确认报名资格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常州公证处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7.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6月28日10点起登录网址http://czks.czrsj.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详见综合成绩计算条款。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能力素质及写作。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登录http://czks.czrsj.cn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二)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报考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考察(政审)与公示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2.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4.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英语翻译及公证员助理统一实行人才派遣制,由指定的人才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
2.本次招聘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首次公示日起6个月。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招聘单位可书面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使用储备库人员:(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聘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2)聘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
3.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按照社会化聘用人员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1280873
监督举报电话:0519—81280878
九、本简章由江苏常州市常州公证处负责解释。
江苏省常州市常州公证处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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