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和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不断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县政府决定,由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财务总监6名。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会计、法律、工程造价等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身体健康,年龄不限,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分析、判断、组织协调、文字撰写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
3、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30)日,08:30—16:30;
(2)报名地点:(饶河财政局三楼核审中心);
(3)报名时需提交《饶河县招聘财务总监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材料、专业资格证书、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3500元+绩效工资1500元。
四、其他
公告中未尽事宜由饶河县财政局会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9-5631310
饶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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