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新疆红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竞聘上岗工作,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公司第一批竞聘上岗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的原则;
(三)坚持以岗定人、人岗匹配、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坚持注重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竞聘人员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竞聘岗位
中层管理岗位副职,具体如下:
(一)工程经营部:副部长1名;
(二)安全生产部:副部长1名;
(三)人力资源部:副主任1名;
(四)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1名;
(五)明新高层公司:副经理1名。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良好的思想品德,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有较强的发展意识和大局观,维护企业和谐发展。
2.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岗位相匹配的知识技能与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相关市场和行业情况。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清正廉洁,服从领导。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任职资格条件
竞聘中层管理岗位副职的,应当具有:
1.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相关的工程管理、经济、财务、人力资源等工作经历。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初次选拔担任中层管理岗位副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初次担任中层管理岗位副职的,男性一般不超过45岁,
女性一般不超过40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中级以上专业技
术职称、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研究生以上学历、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等)。
4.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到公司任中层管理副职的,放弃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身份,原单位工龄和岗位任职年限合并计算。提任专业性较强的中层管理副职,应当具有符合本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要求。
5.工作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能力突出,公司急需紧缺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6.同时具有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具体任职资格条件详见《新疆红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竞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个人有不诚信记录的;
5.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适合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
五、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00:00-2023年6月18日24: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名竞聘者仅可选择1个意向岗位,报名时应明确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安排,作为组织调配参考。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填写好的《新疆红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竞聘岗位报名表》(附报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任职证明材料及竞聘演讲稿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hxjsjtrlzy@126.com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为“竞聘岗位+姓名+学历+手机号码”),例如:工程经营部副部长-张XX-全日制本科-1357967XXXX。
联系人:皮女士0902-2565085,13809903697。
(二)资格审查
按照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和职位职责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纪违法情况的,即取消资格。对于各岗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
(三)竞聘面试
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的竞聘报名人员,采用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笔试占30%,面试占7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竞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及专业技能掌握情况,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面试:采取竞聘演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共20分钟。竞聘演讲和答辩权重为40%和60%。其中:竞聘演讲(报名时上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业务技能、管理知识、能力自述、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工作目标等内容;答辩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每名竞聘者答辩问题不少于3个。竞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评委由公司竞聘领导小组成员、外部专家、相关中层管理岗位正职组成。
(四)确定候选人
评委组将面试情况报竞聘领导小组。多人竞聘一个岗位,原则上根据分数的高低取第一名上报领导小组;若只有一个人竞聘的岗位,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的报领导小组,本次竞聘轮空的岗位重新开展竞聘。竞聘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情况,提出候选人人选,并对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背景调查
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查阅档案、调阅资料、座谈、走访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及廉洁等情况,考察对象一年内被考察过,可以直接运用考察结果,最终形成考察报告,上报竞聘领导小组,由竞聘领导小组提出拟任人选,提交公司相关会议审定。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任人选要在公示栏予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重大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期间任何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由纪检部门及时办理,提出结论性意见。竞聘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聘任期间享受聘任岗位相应待遇,每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立即解聘,解聘人员给予重新安排合适的岗位,不再保留竞聘的职级待遇。
(七)回避原则
评委中与竞聘者有亲属或血缘关系的,实行回避。
六、纪律与监督
竞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审查、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监督电话:0902-2565261,17699022709。
七、其他事项
(一)竞聘人员为非公司在岗人员,在报名前需征求原单位同意,并提交原单位同意竞聘公司岗位说明,无同意说明视为自动放弃。
(二)竞聘人员如对竞聘过程、竞聘结果有异议,可在竞聘结果公示期内向竞聘监督小组书面提出申诉。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btnsss.gov.cn/gggq/930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