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造都市现代农业强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更好服务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业职业经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1000人,其中,食品加工类200人、园艺类600人、养殖类200人。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农业高等院校及非农院校涉农专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及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数量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业职业经理人岗位信息表》(附件),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3日至2005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计算年龄、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3日;
7、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所报岗位要求的。
三、岗位职责
农业职业经理人主要负责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搜集和分析农产品供求、客户需求信息;编制生产、服务经营方案和作业计划;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维护客户关系;组织农产品加工、运输、营销,延长产业链;探索建立技术入股分成、营销销售分成等利益共享机制等。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网址:保定市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221.192.132.159:99)
3、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至2023年6月30日12:00,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及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处,立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发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5、个人总成绩=面试成绩。
按岗位分组进行面试,根据所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名单。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按学历(学位)较高者、取得相应技术资格者、年龄较低者的顺序确定进入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身份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在学信网打印所有学历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和所有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出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三方协议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在同一岗位面试者中按排名依次递补。考生可在保定市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资格复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培训及上岗
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市直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到各县(市、区)上岗工作。
五、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统一与市农发集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2个月),人事关系和档案放在市农发集团,安排到各县(市、区)工作。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聘用期间每年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农业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六、待遇保障
(一)有关待遇。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待遇由生活补贴和收益分成两部分组成,生活补贴为本科生5000元/月、研究生6000元/月(含五险一金等),由县(市、区)负责解决;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与农业企业及村集体签订协议,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对由农业职业经理人提供先进技术、拓宽销售渠道等所产生的新增收益,按照企业75%、个人20%、村集体5%的比例进行分成。
(二)其它补贴。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享受落户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交通补贴。在保定市落户的非保定籍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每人1000元落户补贴;在中心城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享受博士15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2万元购房补贴;自来保留保就业创业之日起,享受博士2000元/月、硕士1000元/月、本科5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租房补贴与购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非保定户籍高校毕业生,按照每年500元的标准连续3年享受探亲交通补贴。
(三)企事业单位招聘。保定市市属国有企业根据情况,专门面向期满考核合格的农业职业经理人招聘工作人员。县(市、区)及以下农业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岗位条件设置上向农业职业经理人倾斜。期满考核合格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职称评定。聘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五)子女入学。在工作地有子女就学需求的,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工作地附近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由县(市、区)统筹协调解决。
(六)在聘用期间可按规定参加服务单位的党团组织生活,并可向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七、其他相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咨询电话:0312-5037344
保定市委人才办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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