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和《关于做好拟聘用教职员工从业查询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74号)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2023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岗位人员共66名。为确保公开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四)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学士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3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湘西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3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引进程序
按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30日的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407办公室(湘西高新区武陵山大道3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名手续。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的,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的《报名表》(附件2)、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补充证明及个人荣誉业绩、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考试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考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现场报名。
③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20日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对留学归国人员,须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州外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专业认定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或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学历层次高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的,由学院认定。放宽至“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专业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认定。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引进全过程。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学院研究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者核减计划。
2.考试方式
(1)本次考试专任教师岗位引进采取笔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笔试、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30%、50%和20%。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合格线以上成绩由高到低按不超过1∶5比例确定进入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入围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如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数未达比例的,以参加实际人数进入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2)专职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引进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合格线以上成绩由高到低按不超过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如实际面试人数未达比例的,以参加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相关考试的具体实施方式,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公告。
3.若综合成绩按引进计划数出现并列,则进行复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4.准考证领取地点: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四楼407办公室。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综合成绩均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根据需要将对考生进行统一管理,如不服从考试安排,扰乱考试秩序的,将取消引进资格。
(四)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引进对象。考察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考察对象的授权,经查询发现有违法犯罪信息不能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若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依次递补一次。
(六)聘用
拟引进人员经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相关手续。学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5年服务期,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部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0743--8730233(龚老师、徐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743--8535338(纪检监察室)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15日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6.15)(1).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j.xxz.gov.cn/ywxx_170/sydwzp/202306/t20230615_2028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