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药学院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委托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吉林大学药学院人才派遣(II类)人员1名(经费自筹)。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1.岗位名称:外事秘书岗
2.需求人数:1人
3.岗位职责:负责学院外事事务等工作。
二、岗位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过硬。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一定的英语口语能力,英语专业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吉林人才网(https://www.jlrc.com.cn)和“吉林省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将以下资料的压缩文件包发送至指定邮箱wangxinlu@jlu.edu.cn,压缩文件包应命名为“人才派遣应聘外事秘书岗+姓名+最高学历+高校人才网”(文件大小须小于10MB),无需现场报名。
1.填写《应聘申请表》(附件),本人手写签字、粘贴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后扫描成PDF文档,文件名为“报名表+姓名”。
2.身份证正反面、全部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相关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制作为PDF文档,图文清晰可辨,分辨率小于等于300dpi为宜)。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小于100KB),文件名应为本人姓名。
4.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16:00时,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报名。
5.联系人:卢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619715
(三)资格审查
由吉林大学药学院相关负责人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
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包括职业能力、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情况。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人员名单送至学校人力资源处备案审查。
四、聘用管理
1.本次招聘的人才派遣(II类)人员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所聘人员不纳入吉林大学事业编制,不享受事业编制福利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拟聘用人员与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吉林大学药学院工作。
3.用工方式和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聘用人员须接受用工劳动单位的管理,并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有关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有上述情形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须与事实相符,如有隐瞒、伪造、弄虚作假,一切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果应聘人员已上岗,劳务派遣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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