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是长沙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其职责是依法仲裁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为充实提升专业化、国际化仲裁队伍,提高服务质效,本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1.招聘岗位及人数
仲裁秘书,16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8名。
2.岗位职责
立案、外出办案、送达仲裁文书;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作出各类仲裁文书;记录仲裁庭审过程和整理案卷档案;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完成综合行政事务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宜就业的传染性疾病;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1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6.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于
7.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8.熟悉Office、WPS等办公软件,打字记录速度快;
9.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执行力强。
备注:具有法院、仲裁机构等相关法律工作经历者、获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流程: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网上登记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登记报名的方式,考生需登陆长沙仲裁委员会门户网站www.cscac.net下载并填写《长沙仲裁委员会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电子版、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r@cscac.net。发送邮件时请将文件打包,且注明“姓名+仲裁秘书招聘报名”标题。
(2)网上报名时间:
(3)资格初审合格后,本会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至本会(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0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到本会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4)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仲裁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及相关司法解释,笔试时间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笔试入围人数与拟招录人数3:1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考察个人仪表、知识储备、应变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暂定
3.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本会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核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4.体检和考察
考试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对被取消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本会将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本会将在长沙仲裁委员会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6.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期限与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具体聘用期限面谈。
正式聘用后年薪不低于10万,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享受法定休假及本会制度规定的其他待遇。
六、特别声明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予以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秘书
联系电话:0731-84890183
附件:长沙仲裁委员会应聘人员登记表(点击标题下载)
长沙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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