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柯城区优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主城区教育优势,创设名优特师最优成长环境。经研究,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选拔优秀中小学教师合计20名。现就有关公开选拔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全省范围内在编在岗优秀中小学教师,试用期(见习期)内和未满当地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教师除外。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敬业爱岗,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乐于奉献,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强;近三年岗位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4.申报学科与现任教学科相符,相应学科教学时间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时间计算截止为
5.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6.除符合“基本条件”的1-5款条件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正高级教师或省功勋教师或省特级教师或国内知名教育专家,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2)市级及以上名师或名校长或名班主任,或县(区)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省级教坛新秀,或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地市级教坛新秀,或县(区)级名师,或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县(区)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含业务部门)组织,下同],或县(区)级及以上青年拔尖人才,或具有副高职称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县(区)级教坛新秀,或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说课比赛或学科素养大赛获县(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县(区)级及以上师德楷模、优秀教师、岗位标兵、优秀班主任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注:上述各类荣誉和获奖情况以柯城区教育局认定为准。聘用后,相应教师若符合柯城区《关于深化实施“聚智柯城”人才工程推动柯城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区委发[2021]1号)文件中的人才要求,任期内将给予相应的人才奖励津贴补助等。
三、学科及人数
学科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视报名对象情况,可对选拔指标数适当调剂。高中教师(不包含职高教师)也可申报相应学科岗位。
四、选拔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地点:柯城区教育局四楼组织人事科414办公室,地址:衢州市紫荆东路81号,联系电话:0570-3026894、3032638,联系人:王老师。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历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1份。
无法到现场报名者可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柯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或将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后合并至到一个PDF文件中发送至446404662@qq.com邮箱。[邮编:324000,邮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衢州市紫荆东路81号),收件人:王老师。
五、资格审查
柯城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且通过比选后方可参加考核环节。通过邮寄报名或网上报名的外地报名对象在参加考核当天应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至区教育局审查。参加考核对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不另行发放准考证,报名对象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核。
六、考核方式及时间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的为准。
2.考核方式:
(1)根据报名对象综合业绩,由初评专家组确定考核对象。正高级职称、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国家知名教育专家、市级及以上名师或名校长、县(区)级及以上拔尖人才、省级教坛新秀、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采用直接面谈的方式考核;其他类别的对象采用试教(无学生)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考核。
(2)试教(无学生)和现场答辩方式:提前40分钟备课,备课后进行试教,试教时间为15分钟,试教内容为选拔学科课程,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考核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由柯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得列入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柯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拔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选拔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育局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拟聘用人员因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因素造成招聘总计划缺额的,其空出指标可从公开招聘相应学科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经录用的教师,需与所聘学校签订5年及以上的服务期。
4.本次选拔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32311。
5.本公告由柯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如有涉及个人相关问题的,可先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70-3026894;3032638。
相关公告发布网址:
柯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kc.zjer.cn/);
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441634/index.html?number=KC011A01)。
附件:2023年衢州市柯城区面向浙江省公开选拔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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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kecheng.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