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天台县委办公室拟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名(一级科员);
2.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2名(九级岗位九级职员)。
二、选调条件
1.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全县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甘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16日以后出生),有综合文字岗位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以提供文字材料为据)。
4.具备较强的文字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文稿起草。
5.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截止2023年6月16日,在调动前所在单位工作满三周年及以上,乡镇工作须满五周年及以上。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中共天台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天台县行政中心11楼1115室,联系人:徐剑,联系电话:83930009)。
3.报名要求:提交《天台县委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由县委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名额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则取消选调资格。
3.考察。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4.公示。综合考试、考察等情况,由县委办室务会议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调动转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调动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选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83930917。
3.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天台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天台县委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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