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资中县兴资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4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拟招聘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情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及要求中所需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严于律已,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符合法律法规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报名、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县国资办审批同意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兴资集团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自行填写《报名表》,并粘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与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附学信网查询单)、工作经验证明(原工作单位加盖鲜章)或劳动合同、其他职称或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为一个电子文档(PDF格式),以邮件名“姓名+报名职位”,发送至285738140@qq.com。
(三)审查
资中县兴资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选聘,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笔试
笔试科目:由第三方出题,满分100分。本次考试科目不指定专门用书。
笔试时间:提前3天通知考生考试时间。笔试成绩和报考岗位排名在兴资集团公众号公布。笔试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及时在兴资集团公众号公布。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方案:面试工作方案由兴资公司具体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面试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2:1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兴资集团公众号公布。
面试具体事项由兴资公司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兴资公司做好相关记录。
面试时间、地点:提前3天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低于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职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内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予聘用。
3、成绩计算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最终成绩在兴资集团公众号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由兴资公司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资集团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招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作决定。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兴资公司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资格。特殊情况要延迟报到的,书面报公司同意后,可另行商议报到时间。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兴资集团《人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3年(含试用期),薪酬待遇按兴资集团《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能进能退的企业合同化管理。
(八)其它
1、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调配。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报名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受资中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由资中县兴资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监督单位:资中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
咨询单位:资中县兴资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
附件1:招聘计划.xlsx附件下载
附件2:人员报名表.doc附件下载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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