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计2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泉州市计量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岗位职责
业务客服人员和收银统计员主要职责:按照泉州市计量所计量检定实际需求,开展计量业务窗口业务受理,业务工作协调安排、业务仪器收发、转运流转、检定费用收缴、检定证书管理、业务工作统计、业务咨询、建立客户档案,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计量事业。
(二)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待人热情,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具有毕业证书、专业符合《泉州市计量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要求。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四)户籍和年龄要求
本次招聘要求具有泉州户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用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简历筛选、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二)发布信息。本单位报送招聘人员计划,拟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经上级审定批准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发布信息。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有意者请于
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电话联系:28985579
五、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即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泉州市计量所工作,由泉州市计量所负责管理和用工。试用期一个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合格后,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往泉州市计量所工作,服务期限2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并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
六、聘用人员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岗位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转正,缴纳“五险一金”,岗位薪酬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的薪酬制度。
泉州市计量所
附件下载:
·附件1—泉州市直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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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cjgj.quanzhou.gov.cn/xxgk/tzgg/202306/t20230619_28942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