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滕州市公证处公证员助理岗位、不动产继承公证窗口岗位、会计岗位共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三)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能吃苦,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
(四)公证员助理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动产继承公证值班窗口要求具有房地产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会计要求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打字迅速准确。从事司法辅助公证员助理要求具有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工作经历满2年,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者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四)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五)现役军人;
(六)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含电子近照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请确认填写完整,通讯保持畅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以及自认为可以提升竞争优势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证书等资料发至邮箱tzsgzc@sina.com。
(二)测试、面试。报名材料经统一审查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测试、面试。
(三)录用。经过面试后决定拟录用的工作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录用实习,实习期3个月,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办理入职,与公证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劳动报酬不低于枣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相关应聘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招录资格。
(二)滕州市公证处将根据自身岗位需求进行筛选,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测试、面试等相关事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三)联系不上的拟聘用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证处联系人:王亚滕。联系方式:17863238899。
滕州市公证处
2023年6月1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engzhou.gov.cn/xwzx/gsgg/202306/t20230620_1681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