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16-24岁失业青年(年龄:24周岁及以下,指截至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强,能吃苦耐劳,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和写作能力(具有新媒体运用工作经历优先);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曾从事机关单位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主动辞职不满1年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不适合从事机关单位见习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党校综合岗工作人员2名。
四、报名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
2.现场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坤泰路170号(叙州区委党校5楼校(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1-6610071;
电子邮箱:496185584@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照一张、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党校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政治面貌为党员的考生须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采取网络报名的考生,直接发送扫描件到邮箱,现场报名的考生请直接到叙州区委党校5楼校(院)办公室提交资料。
4.资格审查: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党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6.报名人员应在协议签订前办理好失业登记(可在户籍所在地社事服务中心办理,或通过“四川E就业”公众号网上申办),未做登记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人员,聘用资格取消。
(二)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当天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2.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党校根据工作需要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拟聘见习人员。
(三)公示
确定拟聘见习人员名单后,在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党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聘用与管理
(一)所聘岗位属于就业见习岗位,实行灵活的使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见习单位职工,不建立劳动关系。
(二)经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限为12个月,就业见习时间视同工作实践经历,见习人员需服从叙州区委党校的统一管理。
(三)见习期间提供2500元/月的见习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在考察环节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相关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对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五)咨询电话:0831-6610071(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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