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开区欧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赣州经开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赣州经开区欧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外派至赣州经开区工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赣州经开区工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注册资本10亿元,是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多年来,工发集团坚持遵循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业务涵盖基金、供应链、融资租赁、保理、资产运营、人才服务、汽车检测、光伏发电等诸多领域。2022年,集团总资产超100亿元,拥有一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6家,二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6家。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企业用人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要求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员工主要负责赣州经开区工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综合管理部文员等工作。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聘任资格:
1.向企业提供虚假应聘资料的;
2.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聘任的人员;
3.与前单位签订竞业限制且仍在竞业期限内的;
(三)学历、年龄及岗位要求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招聘公告发布日。岗位要求的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考生所学专业参照《江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分类。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职业资格条件以人社部门认定为准。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日。工作经历必须为获取大学毕业证书后的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有中断的,以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计算单位到月,不足月的不计算。所有职位工作经历要求必须提供佐证材料,具体可为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相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证明材料,或者其他可以明确证明工作经历且无歧义的材料等。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赣州经开区工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员工薪酬制度发放,岗位提供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告发布
通过区人才集团公众号、欧潭融媒公众号等路径发布招聘信息。
(二)邮件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用网站报名方式,有意竞聘者请于规定报名时间,将应聘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公司招聘网站(https://gfzhaopin.xizinet.com),注册、登录、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逾期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规者不予受理。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的扫描件,过往业绩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学信网下载的本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
3.联系方式:0797-8371560
4.资格审查。按照报考条件和资格条件对收集的报名信息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已录用者取消录用。
(三)组织面试
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择优录取,根据面试表现视情况进行加试,以最终面试结果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区人才集团公众号公示。
(四)组织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并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区人才集团公众号发布拟录用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通知报到时间内未与我司联系且未申请延期报到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放弃录聘资格。可视情况对该空缺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情况顺延递补确定体检对象。
(六)聘用
拟录用公示合格者与赣州经开区欧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赣州经开区工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聘人员须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包括岗位调剂。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核定工资的80%核算并参与集团内部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办理入职手续后在职不满一个月再离职造成岗位空缺,可视情况对该空缺岗位按面试情况依次顺延递补确定体检对象。
五、其他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的;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体检不合格者;涉毒、赌、黄和其他品行不合格的;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赣州经开区欧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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