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信息
思政岗|招聘1人|学校经费聘用
截止时间:2023.07.09(23:59:59)
聘用方式
助理制
应聘条件
中共党员,博士学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
2.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做好奖、助、贷、勤、补等工作。
3.负责党团建工作和班级建设,指导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4.负责学风建设,开展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等。
5.完成学校、学工部及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德才兼备,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专业不限),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岁。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真情关爱学生,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纪律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通过四川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在线应聘,填写个人应聘申请;注册时请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应聘人员须将人事系统报名时生成的简历导出后,并将个人简历和系统导出简历发送至化工学院帕老师邮箱pa520@scu.edu.cn及四川大学学工部邮箱xgb@scu.edu.cn。邮件标注“专职辅导员-姓名-手机号码-高校人才网”;
2.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3.单位新进人员选聘工作小组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甄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单位新进人员选聘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党政联席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5.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
6.学校“学指委”秘书处对拟聘人员进行材料复核及复试,并将结果报“学指委”审议;
7.“学指委”审议通过后,上报学校;
8.拟聘人员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转移档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
五、岗位待遇:
按照四川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
化学工程学院,帕老师,1388188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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