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下表。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岗位要求及其它条件 |
icu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外科学、重症医学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已注册重症医学执业范围或能够注册重症医学执业范围; 2.本科阶段学历要求为临床医学专业; 3.外科学研究方向为肝胆外科方向; 4.2015年及以后毕业生须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条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其它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纪行为的人员;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网址:http://www.kmwsrc.com.cn/(昆明卫生人才网)。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6月28日00:00至2023年6月30日23:59。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三)报名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者来电报名。
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界面进行个人账号信息注册――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或选择报考的岗位信息和个人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标准:白底彩照,规格160pm*210pm)――提交报名信息――网络资格审核――打印报名申报表。
报名信息提交并出现打印报名申报表后不可进行信息修改。报名信息提交后审核不通过的可撤销进行修改操作,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后方可打印《报名申报表》,完成报名提示报名成功之后将不可再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四)联系方式:0871-67393248(苏老师)。
四、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通过后需进行资格审核,请报名人员按时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现场通知。
(一)审核时间:2023年7月3日及2023年7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二)审核地点: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区(北京路1228号)F栋3楼人力资源部;
(三)现场审核材料为:《报名申报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证件原件及扫描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完后返还。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1.已经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扫描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在考试前到场填写承诺书。
2.已经取得相关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扫描复印件;暂未取得相关资格证或未通过相关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在考试前到场填写承诺书,如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或相关执业资格的,则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面试、实践操作
(一)参加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方式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面试采用现场提问,实践操作采用现场模拟操作方式。
(四)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所报考岗位所必需的专业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基础知识。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报考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临场应变、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要素。
实践操作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报考岗位所必须的临床基本技能的操作能力。
(五)注意事项
1.参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签到。迟到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2.参试人员应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签到后在指定地点候考、参加考试,考试未完成不得离开。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签到后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考试完成后归还本人。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综合成绩总分100分。
(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践操作成绩×20%,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60分以下不予以录用。
(三)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面试,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综合成绩公示:按岗位分类进行排名,排名成绩在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及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kmsdyrmy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成绩公示期内考生可对考分申请复查。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由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三)拟录用人员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所报考岗位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下一位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四)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
八、公示
在昆明卫生人才网(http://www.kmwsrc.com.cn)及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kmsdyrmyy.com)同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劳动合同
(一)拟招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招聘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对反映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三)新招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试用期间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时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本岗位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三)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四)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录用人员本人的;
(五)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防止在命题、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考生的招聘资格,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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