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局系统绿化管理技术人才,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6名,其中局机关2名,局属下事业单位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4名。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按合同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辅助岗2人。
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工程技术岗3人、工程造价审核岗1人。
具体详见《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专业要求见职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前一天。
(五)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六)身体健康,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前一天。
(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八)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前一天。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录取。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2年5月13日起,在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聘。
(二)网上报名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将报名资料扫描打包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cjrhsfq@126.com)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按照“招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
电子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1.《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雇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需要提供);
6.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要求的需要提供;包括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8.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聘用前或聘用后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四)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对所有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开展资格审核(初审时将对报名条件是否符合及报考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报名时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考生将不能通过资格初审,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短信或邮箱通知。
(五)笔试
招聘职位的招录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员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1.笔试时间和笔试方式:2022年5月27日至28日进行模拟考试,5月29日正式考试。具体时间以短信或邮箱通知为准。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若无故不参加笔试者,我局将考虑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根据疫情防控需求,本次招聘采用线上笔试方式进行。线上笔试环境和设备要求详见《线上笔试平台客户端操作说明》(附件5),正式笔试前将提供一次模拟考试环节。
模拟考试是发现考生电脑设备、移动设备和网络环境是否存在问题并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解决设备或网络环境问题需要充足时间,请考生认真参加模拟考试,确认所有考试相关设备正常。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模拟考试,正式考试开考前或参加考试时才发现设备或网络环境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或完成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模拟考试顺利完成后,建议不再将电脑设备作其他用途;正式开考前,请重启软件并确保系统不休眠及网络正常,再次检测好电脑设备。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按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单(如笔试及格人数未达到1:5,则按实际笔试及格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用人单位于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将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归纳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八)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九)考察
考察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黄埔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考试综合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选从公示结束起3个月内未入职的;
6.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补录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或无考生可递补的岗位(截止时间位考试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在本次招聘其他岗位之间进行补录。参加补录的考生须已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
补录由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组织,一般通过履历分析、面谈等方式进行。
八、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我区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考生均需提交《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4)及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
(二)从面试前14天起,所有考生须每日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前14天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面试。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四)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黄埔信息网留意最新通知。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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