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从2020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学校位于长江中下游平原、洞庭湖南岸环湖生态经济圈核心城市——湖南省益阳市,学校人文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距省会长沙中心城区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14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高校人才网”)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cursc@126.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学生干部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加盖公章)。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出具时间在近6个月内,并加盖所属党组织公章)。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B1类教学科研岗位: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试讲: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笔试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分数相同者则全部入围),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素质,总分100分。
面试:进入试讲环节的人员全部入围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②应聘B2类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教育思想、党建思想、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的基础知识和论文写作,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分数相同者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③应聘B3类科研生产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比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基础,建筑学、城乡规划、公共管理、乡村振兴等相关理论知识和综合应用,以及专业相关的计算机基础软件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分数相同者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项考试环节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B1类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B2、B3类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7-6111336(曹老师)
0737-6111010(雷老师)
监督电话:0737-6110025(纪委办公室/省监委驻湖南城市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南城市学院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306/t20230621_29381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