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荔湾区河长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人数:1名)。
二、工作人员岗位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临聘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3.具备大学及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有一定的专业活动策划水平,勇于挑战和创新,有高度责任感,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能主动、积极的开展工作,具备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运用普通话和粤语交流,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接受弹性上班。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其他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辅助工作的。
三、福利待遇
(一)按照河长办编外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80%发放。
四、报名程序
(一)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9日(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1:00,下午15:00-16:00。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81679217。邮箱:lwqhzb2021@163.com。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上市路太和街2号。
(三)所需资料:身份证和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报名表、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失业证、离职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证件照(电子版)。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压缩打包,以考生姓名命名发至报名电子邮箱。
(四)面试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作资料存档。
五、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核: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电子版)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本公告条件者进入面试。
(二)面试: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面试侧重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确定人选: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人选,若因审查资格不合格或其他因素,从高至低递补确定人选。
(四)体检:按面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入职体检,需要有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五)录用:面试合格后,所有条件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劳务派遣人员一经录用,原则上须工作满一年。
本次招聘过程,由荔湾区河长办委托荔湾区水务局具体实施,荔湾区河长办负责解释、并全程监督,联系电话:3337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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