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成立于1954年,是国家在“一五”期间建设的156个重点项目之一,是“齐心协力建包钢”历史佳话的发源地。经过69年的改革发展,目前已经成为钢铁、稀土主业蓬勃发展,资源及综合利用、物流、煤焦化工、节能环保、装备及现代服务等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现代化企业集团,是我国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和世界最大的稀土工业基地,拥有包括“包钢股份”“北方稀土”两个上市公司在内的193家各级控参股公司。截至目前,包钢资产总额达2076亿元,在岗职工5万余人,累计实现利税1100亿元以上。2021年,包钢率先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收入超千亿元、利润破百亿元企业,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203位。面向未来,包钢将发挥好稀土战略资源优势,坚定实施以稀土为重心的战略转型,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力争2027年进入世界500强企业,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包钢新篇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国企改革,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践行人才强企战略,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在充分体现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下,包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三)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1名)
二、任职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国有企业好干部“二十字”标准;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廉洁从业,执行力强,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诚信记录;
3.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
4.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市场敏锐性和风险防控意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市场化选聘职位说明书》详见文末附件。
(三)工作地点
上述岗位工作地点均位于内蒙古包头市。
(四)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1.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和解除执行未满三年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个人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个人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6.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7.存在不符合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的;
8.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选聘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电话、信函等其他形式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以下网址报名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http://zhaoping.ciichr.com/f/ST5FKp
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及资格,进行资格审核。
(三)履历分析和经历业绩评价
对符合要求的应聘者简历进行履历分析或经历与业绩评价(百分制计分)并排名。每个职位排名前五位的经资格复核后确定为面试人选,分值按照20%的权重纳入个人总成绩。
(四)心理测评
面试人选通过在线测评系统以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面试环节的重要参考。
(五)公文筐测试
本环节只针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岗位选聘,采取百分制计分,按照20%的权重纳入个人总成绩。
(六)个人述能及半结构化面试
采取百分制计分,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岗位选聘按60%的权重纳入个人总成绩,其他岗位按80%的权重纳入个人总成绩。
(七)人选考察及协商确定业绩目标、薪酬等事项
根据综合评价分值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环节将对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业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对学历、履历、任职资格、廉洁从业、身体状况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考察合格后,选聘岗位所在公司董事会与拟聘人选协商业绩目标、考核指标、薪酬待遇等内容。
首位考察对象不符合任职要求或经营目标、薪酬等与董事会未达成一致的,根据排序递补第二名考察,以此类推。如前三名考察对象均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取消该职位选聘。
(八)决定拟聘人选
综合选聘及双方协商等情况,包钢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同意后,进行公示。
(九)履行聘用程序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履行聘用程序。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选聘岗位所在公司董事会与受聘人选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等。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短信和电子邮件,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三)本次选聘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不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对发布虚假选聘信息的机构,我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包钢(集团)公司对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话:010-85359863
联系人:
附件下载: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gzw.nmg.gov.cn/zfxxgk/gqzp/202306/t20230621_2335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