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发展需要,含山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病理岗1人、药剂岗6人、医务科岗2人、宣传科/采购办/审监科招2人。岗位要求及条件详见《2023年含山县人民医院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附件2);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及以上”指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岗位计划表中“28周岁以下”为“199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就读未毕业的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专业类别分为以下两种招聘程序。
1.临床医学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招聘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
2.非临床医学专业
非临床医学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招聘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含山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食堂综合楼四楼)。
3.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本人近期正面2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23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持就业推荐表)(4)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学历证明一份。考生需填写《2023年含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自行下载),并做出书面诚信承诺。
4.收费: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笔试费人民币45元。面试人员每人需缴面试费人民币8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资格审查:院人力资源部将会同审监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聘用等资格。
6.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考生于7月17日--7月21日(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在医院人力资源部(食堂综合楼四楼)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7.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中的临床医学专业开考比例1:2,其他专业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相应的招考岗位数。
8.笔试及面试
本次招聘涉及的笔试及面试分值均为100分。药剂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其他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临床医学专业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确定为考试总成绩,其他专业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及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成绩合成
最终成绩合成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合成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排序,若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含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根据岗位计划数和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属于非编制自主聘用人员。
录用后试用期和见习期共一年,试用期3个月(临床专业人员免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应聘用手续。试用期工资待遇依照县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绩效均享受同岗同酬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含山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咨询电话:0555—4324001。
监督举报电话:0555-4324315(县卫健委)、0555-4324218(县医院审监科)
附件1:
附件2:2023年含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含山县人民医院
2023年6月2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ahhs.gov.cn/zwxx/rczp/80536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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