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栾川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栾川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栾川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2023年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在栾服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5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截止
7.学历要求: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8.其他要求:配偶在栾川境内服役且满1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持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耕莘街道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2023年栾川县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2份;报名表上贴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同时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验证报告(考生自行在中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在栾服役军人随军家属需提交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家属审批表》(复印件加盖部队印章)、结婚证、户口本;
(6)另需提交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证明。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考务费30元。
5.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已交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5.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面试加试。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考察和聘用环节。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察对象须体检合格)。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根据县人社局通知进行选岗(具体以公布的选岗办法为准)。被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被聘用人员报到期限为7天),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拟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栾川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考生在招聘考试期间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详情请登录栾川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uanchuan.gov.cn/),并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
2.本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6831543
监督电话:66822273
附件:2023年栾川县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luanchuan.gov.cn/lcyw/66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