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关于2023年引进1名烹饪与营养教育方向高技能人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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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为满足单位用人需要,促进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7]5号)、《湖北经济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2]18)等文件要求,湖北经济学院计划2023年引进1名烹饪与营养教育方向高技能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经济学院为湖北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职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培养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的实干、实用、实践型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应聘人员应具备教授职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以及国家级人才称号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年龄50周岁及以下。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77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rsc@hbue.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3.报名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7-81977201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区杨桥湖大道8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1日,如岗位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即为19721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731.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7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③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荣誉证书等;⑤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说明。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五、面试

本次招聘免笔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均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本次岗位采取面试、课堂试讲法、面谈、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实行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总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环节考生。

(二)体检在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测试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

(三)考察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考生自愿放弃拟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根据考察结果由湖北经济学院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e.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湖北经济学院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bue.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e.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27-81977201

监督举报电话:027-81973936

湖北经济学院

2023625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306/t20230625_47207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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