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公证处为登记设立事业单位,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1名公证处负责人和1名公证员到博罗县公证处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见附件
(一)公证员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派遣,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公证处负责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公证员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较高行政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较强的业务创新开拓能力。
(三)工作职责
从事博罗县公证处公证工作。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如下:报名→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地点:有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博罗县司法局政工科(博罗县罗阳街道环城路87号2楼)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6212813,联系人:黄静。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从博罗县司法局网站http://www.boluo.gov.cn/xsfj/index.html下载)、毕业证、户口簿、公证员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相片3张。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博罗县司法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并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结构化面试
1.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与招考岗位业务相适应,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2.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将在博罗县司法局网站上公布考生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3.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由博罗县司法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予录用,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4.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博罗县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合格人员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派遣,如不服从,则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要求服务期限三年以上。
四、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博罗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2、岗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boluo.gov.cn/zwgk/gzwj/tzgg/content/post_5015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