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系福建师范大学所属的二级办学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院办公室行政助理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乐于奉献,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岗位要求
1.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理工科背景优先。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
2.热爱并能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
3.具备团队合作,为人亲和正直,具有敬业精神,工作积极主动;
4.了解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了解公文写作格式,具备基本商务信函写作能力等;
5.有行政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站(http://paee.fjnu.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以下报名电子版材料(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应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发送到报名邮箱poet@fjnu.edu.cn,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1)《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考核,依据面试成绩优先录取。
六、体检
1.根据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向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推荐拟聘人选,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工作。
九、薪酬福利
面谈。
十、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核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者应聘过程中的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学院纪检委员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8152;
4.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8159。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编:350117。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paee.fjnu.edu.cn/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