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将我市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户籍条件。应聘人员须为榆林市户籍(原为榆林市户籍,因上大学户籍迁出者以榆林市户籍对待)。
5.身心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6.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计划及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具体时间为
四、资格初审
五、准考证发放
网上自行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六、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七、考试日期及具体时间
省特岗办定于
八、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区特岗办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榆林教育网、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者持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审查。逾期不复审视为放弃面试,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九、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也不开办任何培训班和辅导班。
附件:榆林市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及专业参考目录.pdf
榆林市特岗办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zizhou.gov.cn/zwgk/fdzdgkml/zkly/sydwly/1672887401109282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