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市”“科教兴市”战略,充实我市教育教学科研教师队伍,提高教科研水平,发挥教研员在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公开选调4名教研员。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职位与职数
中学地理教研员1名。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1名。
中小学综合实践教研员1名。
中学化学教研员1名。
三、选调范围
涟源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熟悉本学科教学理论知识、教材教法等,具备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教育教学研究岗位职责的能力;
4.普通话等级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其他要求
岗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相关要求 |
中学地理教研员1名 | 不限 | 50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3日以后出生)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地理学类 | 1.教师资格证要求:中学地理教研员、中学化学教研员分别具有高中地理、高中化学教师资格证;中小学综合实践教研员具有高中数学、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及高中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之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具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 |
2.有5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任教年限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必须满服务期。 | |||||
3.其他条件(以下条件具备其一) | |||||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1名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①近五年来获评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特岗教师或骨干教师称号。 | |
中小学综合实践教研员1名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生物类 | ②近五年在涟源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励。 | |
中学化学教研员1名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化学类 | ③近五年来主持或参与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已经结题。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3.需提交材料: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明、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涟源市公开选调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报名表》1份。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16日8:00—17:00。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
②笔试时间为7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③笔试分值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7月2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包括试教和现场评课。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以上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数与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均列为面试对象。
试教:试教教材为相应学科高中现行教材(心理健康教育试教教材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出版的《心理健康(国家纲要课程教材)》,主编:俞国良),试教时提前1个小时抽取教材内容进行备课(可自带电脑,但不得上网),然后进行15分钟现场模拟教学(面对评委,没有学生)。中小学综合实践试教方式在教育部推荐的综合实践主题中抽取内容进行说课。试教分值100分,按35%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现场评课:参加考试的教师与评委同时观看同一节录像课,然后独立撰写评课稿向评委进行口头汇报。评课稿撰写时间为10分钟,口头汇报时间为5分钟。现场评课分值100分,按35%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1.根据各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拟选调对象:①笔试成绩高者;②学历层次高者;③年龄大者(以档案年龄为准);如仍相同,提交公开选调涟源市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名单在“涟源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予以公布。
3.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体检范围。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涟源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6.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对拟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选调资格条件、遵纪守法、廉政情况等内容。由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校对拟选调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工作成绩、教科研能力、合作意识、组织能力、心理素质等。考察形式以所在单位民主测评、查阅资料、走访座谈为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选调过程中违规舞弊、弄虚作假者;工作责任心不强者;班级管理、组织教学、教科研能力不强者。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取消拟选调资格。岗位空缺,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六)公示:拟选调对象选定岗位后,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发现、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从相应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但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超过2次。公示期后自动放弃的,取消拟选调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师凭调令与原单位办理好相关工作的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涟源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到上班,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对岗聘用,若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如不服从则取消选调资格,退回原单位。一经聘用,在涟源市教师进修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不得少于5年。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不得弄虚作假。凡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把好审查关,认真审查报考人员证件、资格和资料,确保其真实、准确,慎重签署审查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如单位在审查过程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将追究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三)回避制度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0738-4451826)
举报电话:涟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38-4451178)
涟源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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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lianyuan.gov.cn/lianyuan/zwgk/xxgk_zfxxgkml/002/202306/4e116cc08b5f4a4a836f719ecb33643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