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要求,结合我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博硕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9.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专业
本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选聘体育教师1名,专业为:体育教学。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邯郸市体育局网站(http://hdstyj.hd.gov.cn/)下载相关报名材料,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邯郸市体育局二楼现场报名(具体地址:邯郸市陵园路57号)。
4.提交材料: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邯郸市体育局2023年选聘博硕引才报名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未毕业的提供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邯郸市体育局成立专项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岗位审核情况在市体育局网站公布,由市体育局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测评,测评通知单到市体育局领取,测评要求详见测评通知单。
(三)测评
根据报考人员数量,测评采取面试和模拟授课方式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相关水平进行测试。面试和模拟授课满分共计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模拟授课总分50分,3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总分50分,30分及以上为合格。模拟授课或面试成绩有一项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模拟授课分数高者进入体检,仍然并列的,经体育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和模拟授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讲课能力、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模拟授课实行现场备课,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和模拟授课均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该部分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模拟授课和面试题均相同。
成绩计算公式:测评成绩=面试成绩+模拟授课成绩。
应聘人员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面试时间10分钟,模拟授课时间15分钟。
测评成绩在现场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依据测评成绩确定,在邯郸市体育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医院由市体育局临时指定。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市人社局和市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体育局党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回避原则
选聘施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六、纪律监督
(一)参加聘用的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选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做到公道正派,尽职尽责,若违反纪律将严肃查处。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在本次聘用过程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政策及待遇
参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博硕引才公告》执行。
八、本公告由邯郸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10—5501013
监督电话:
0310—6269926
附件:1.邯郸市体育局2023年博硕引才岗位需求表.docx
邯郸市体育局
2023年6月2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dstyj.hd.gov.cn/zwgk/gggs/202306/t20230627_1878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