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泰山国际学校是经泰安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唯一一所民办公助混合制普通高中。学校位于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隶属于泰山国际教育集团,学校以“立德树人”,创“百年名校”为办学目标,坚持育人为本,育德为先,尊重个性,全面发展。学校持续开展了“三jing(净、静、敬)、四自、五种精神、六德六能”等一系列思想品德主题教育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校教育大环境,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真正实现教育价值,取得了丰硕的教育成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2、按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
4、应聘岗位人员年龄在40岁以内(1983年6月1日之后出生)。
注:具有丰富经验的离退休优秀教师,免试优先录取。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线上报名、线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7月10日24时止。
个人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tatsgjxx@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科”,邮件附件大小不得超过5M。个人报名材料包括: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张贴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毕业证、学位证、相关科目教师资格证。
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初审结果将及时通过邮箱或是电话的形式反馈给应聘人员(请保持电话及邮箱的畅通),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为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分学科试讲和综合能力考察,试讲内容进行现场随机抽题,讲解内容涵盖高中知识点,试讲时长为15分钟,试讲完成后回答现场评委老师的问题,进行综合能力的判定。
面试具体方式以现场面试流程为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电话及邮箱畅通。
面试结束后,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及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并由应聘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二)体检。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同意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电话通知,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薪资将不低于公办院校薪资。
七、招聘岗位详情(详见岗位招聘表)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泰山国际学校。
九、联系方式
许处长:15020813502
张老师:0538-2090523
电子邮箱:tatsgjxx@163.com
附件:
泰安市泰山国际学校
2023年6月2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xq.taian.gov.cn/art/2023/6/27/art_47833_10313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