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精神,现将我县从2021年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县委组织部、县残联、县司法局、物流园管委会、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13个主管部门所属13个事业单位,13个岗位,共招聘19人。
二、招聘对象
2021年通过湖北省人社厅集中招募选派到秭归县工作,目前仍在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已招录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基本原则
坚持满足事业和工作需要,在空编空岗的前提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604室报名。
2.报名需提交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秭归县从2021年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确保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服务单位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在《秭归县从2021年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实表现情况”栏中对报考人员作出综合评价。服务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并在“服务所在主管部门意见”栏中签署意见。
(三)考核
县人社局组建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科学、合理、详细的考核方案。考核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现实表现、优缺点以及聘用意向,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报名人员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公示
综合“三支一扶”人员考核、体检等情况,县人社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对象,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下达聘用文件,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按照人岗相适、学以致用的原则分配工作单位,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附件:秭归县从2021年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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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bzg.gov.cn/content-13-928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