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盐编[2020]26号)精神,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1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和范围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1),请登录海盐人事人才网(http://www.hyrsrc.com.cn/)“通知公告”栏查询。海盐人事人才网站为本次招聘发布公告(通知)、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身体健康,愿意履行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3.一般岗位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7年7月4日至2005年7月4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注明有其他年龄要求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专业目录见附件6及附件7,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5.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各类条件,如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获奖证书及党员等报考资格及加分项均统一截止至2023年7月4日(其中,2023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可放宽到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如2023年9月1日仍未取得,自动取消应聘资格)。户籍以2023年7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的工作人员报名需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7.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及5日两天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见附件1。
3.报名材料: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填写《2023年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见附件2),委托他人代报名还需填写《代报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证件及涉及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比如:要求中共党员的,报名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同时提供近期一寸证件照两张。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需达到1:3(招聘人数3人及以上岗位的为1:2)以上,否则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部分岗位为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或体能测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为全客观题,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公共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6日上午8:30-10:00。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14日两天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总成绩(如有加分项目的,按加分后的成绩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1:3(招聘3人及以上的岗位为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其中,报考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文化管理员岗位(岗位代码2340)的,已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24小时前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综合执法协管员岗位(岗位代码9001)及专职消防员岗位(岗位代码9002-9005)不需笔试,分别由招聘单位在7月16日前组织体能测试。各岗位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附件5。合格分60分(不含项目加分),60分及以上计入成绩。在合格的人员中,根据体能测试总成绩(如有加分项目的,按加分后的成绩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其中,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文化管理员岗位(岗位代码2340)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内容为文艺特长展示。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笔试或体能测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不含加分项的笔试或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等,再另行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总成绩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海盐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编外用工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递补。本次招聘的拟聘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2023年12月31日前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可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
四、其他事项
1.报名需咨询相关政策、资格条件及薪酬情况的,请拨打《计划表》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的,以及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期报到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环节的信息,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均在海盐人事人才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4.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2023年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3.代报人员登记表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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