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县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2022年都安瑶族自治县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主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4)。
二、自主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本县在职在编人员;
9.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
三、招聘方式
将举办现场双选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洽谈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地点:都安瑶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
2.《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式二份;
3.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就业推荐表一份;
5.近期五寸全身生活彩色相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应聘者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
(四)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现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合格。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考核
考核工作主要是考核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七)审批聘用
1.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2.办理聘用
批准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为6-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试用期除外)。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
1.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不得参加双选会。
2.有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双选会。
3.受防疫封控、管控的报名人员,不得参加双选会。
(二)招聘会前个人防疫要求
1.鉴于当前国内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为防止滞留异地耽误面试,报名人员应在招聘会日期前14天内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2.报名人员须从
3.报名人员须提前申领“广西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状态。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报名人员不能参加招聘会。
4.报名人员参加招聘会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5.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报名人员须及时关注所报考区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去人口密集场所,确保顺利参加招聘会。
(三)招聘会会场防疫要求
1.报名人员应提前1小时到达招聘会举办地点,进入招聘会现场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验证,上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附件5)。
2.报名人员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面试时,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得随意摘脱口罩。
3.如未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真实接触史及身体异常状况,被疫情防控部门筛查发现并实施管控措施而影响招聘会招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者应诚信报考,对于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891609
都安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778-5212125
附件:
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表2022.5.12.xls
2.都安瑶族自治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2.5.12.xls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2022.5.12.xls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4c477d24-88c8-4469-a4cf-c7507d6d05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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