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教育资源布局情况,结合梁平区调配领导小组发[2023]1号、梁平教工委[2023]79号等文件精神,为补充考调区部分学校师资,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区在编在岗的非考调区学校教师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岗位
(一)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考试、聘任。
(二)遴选岗位160个(含小学岗位82个、初中岗位78个),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梁平区2023年考调区部分学校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初中学段不得报考小学岗位,高中学段不得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
(四)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个遴选岗位报考总人数超过岗位数1人及以上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研究认定是否开考。
(五)考调区内学校的教师不参与考调(涉及教育资源布局调整的学校除外)。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定向的小学全科教师须在镇乡学校服务满3年才能报考,其余教师须在现单位服务满2年及以上方可报考,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5.符合干部回避要求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二)免试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具备遴选岗位省市(指直辖市)级现场赛课二等奖及以上的可予免试。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遴选范围。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报考申请。
凡符合基本条件和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23年7月2日00:00至7月4日10:00,登录梁平教育人事报名系统(网址:61.161.109.123:8000),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考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每一项内容,包括不带“*”的项目,并上传个人标准证件照(寸照)的电子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段)。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
区教委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只针对上传的个人标准证件照片(寸照)进行审查,凡照片合格则初审通过。区教委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应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未通过审核,可在2023年7月5日10:00前及时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注: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四)免试人员提交材料。
符合免试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4日10:00-12:00(逾期不再受理)到区教委401室提交以下材料:1.《报名审批表》(附件2,须有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师德师风表现鉴定意见);2.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免试人员和非免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的,以免试人员优先。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等于该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不再开考;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对符合免试人员开考,其余人员不再开考;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小于该岗位计划数时,则在该岗位剩余计划中开考。因免试不再开考岗位情况将于2023年7月4日18:00前通过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公众网站(http://www.cqlp.gov.cn/jw/)“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
(五)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3年7月6日9:00-12:00到区教委401室提交本人《报名审批表》(附件2,须有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师德师风表现鉴定意见)并缴纳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且成功缴纳考务费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7月7日9:00--18: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考试。考试方式为讲课,讲课前备课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遴选人选。考试初步定在7月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梁平区教委组织人事科。
3.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岗位数额需求,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考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并列对象需提供近五年(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赛课、论文获奖情况(教委、教科院或教科所、教育学会、教师进修校发证)进行比较。以区县级及以上赛课获奖最高等次高的优先;若赛课获奖等次相同,则以同等次获奖次数多的优先;若赛课获奖等次及同等次获奖次数并列,则以论文获奖等次高的优先;若论文获奖等次相同,则以同等次获奖次数多的优先;如仍然相同的,则加试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选岗对象。
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递补资格复审并按照上述方式确定选岗对象。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梁平区2023年考调区部分学校遴选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3,简称《资格审查表》)《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附件5,调出单位签字盖章)各一份纸质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提供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
(3)以近两年工作岗位报名的须提供任教岗位证明:①由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考人员近两年所教学科书面证明材料;②单位盖章的近两年的课程表(总课表、分课表)。
(4)《一览表》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另:在《干部回避情形申报表》(附件4)如实填报与本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且在考调区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情况。
(九)选岗。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遵守干部回避原则的前提下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免试人员优先选岗)。若因干部回避原则造成不能选岗的,取消该报考教师的选岗资格。若因报考教师主动放弃选岗资格或因干部回避原则不能选岗造成的缺额,由区人力社保局与区教委视岗位紧缺情况研究是否予以一次性递补。选岗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9:00,地点:教委七楼大会议室。
干部回避原则:凡有下列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不得调入其亲属担任领导干部的工作单位: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中,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不能调入同一单位工作。
(十)公示。区教委对拟聘用人员在梁平区政府公众网站http://www.cqlp.gov.cn/jw/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确定为遴选对象,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因涉及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学校的报考人员按原聘岗位等级予以聘用;其余报考人员由聘用学校结合实际按同级及以下空余岗位聘用。
五、纪律要求
请各单位对本校教职工广泛宣传,原则上按班师比合理测算师资需求后,签署报考意见,鼓励涉及教育资源布局调整的学校教师积极报考。
遴选工作务必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遴选对象参加资格复审后,不得随意放弃,并在规定时限内完善调动手续、到遴选单位报到并接受工作安排,否则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考调区学校遴选、区教委原则上不受理其调动(含考调)申请。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违纪情形的,将参照人力社保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处理。考调教师进入新单位后2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动。
本简章由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附件2.梁平区2023年考调区部分学校遴选教师报名审批表.doc
2.附件3.梁平区2023年考调区部分学校遴选教师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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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cqlp.gov.cn/jw/zwxx_29282/gsgg/202306/t20230629_12105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