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拟为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减灾工作办公室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数量
减灾工作办公室4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九级职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未满的除外)。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45周岁以下(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
电话:8825321联系人:欧月花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镇坪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遴选单位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4)工作经历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招录聘文件、工作经历证明、考核情况登记表等);
(5)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证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报名结束汇总审核后电话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遴选人员,并由遴选人员签字确认。为突出实绩导向,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和获得省市政府表彰奖励的报考人员实行加分制度。对近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0.5分;对近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得省、市、县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可累计加分。有加分项的须提供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成绩按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3.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同意后确定拟遴选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入编、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工作人员在遴选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遴选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遴选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遴选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遴选,并作出相应处理。
附:
镇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坪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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