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规范我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前锋镇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要求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总工会 |
社会化工会工作岗位 |
1.身心健康,能适应轮值班工作安排;2.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3.专职从事基层工会以及集体协商工作。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专业不限,具有会计类、财务金融类、社会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
具有2年及以上镇(街)工作经验、C2以上汽车驾驶证、社会工作资格证、志愿者证优先考虑。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职工群众工作,愿意到基层工会工作;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
3.掌握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知识,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基层工会工作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
(2)获得过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3)熟悉劳动和工会法律法规、具有2年及以上镇(街)工作经验的基层工作者;
(4)具有会计类、财务金融类、社会工作、C2以上汽车驾驶证等相关专业证书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7.其他不宜从事社会化工会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线上报名的方式。
(3)报名邮箱地址:qf8681080@163.com,联系电话:0766-8681081。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PDF文档);
(3)学历证书复印件(PDF文档);
(4)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PDF文档);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线上报名成功后,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到时另行通知查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前锋镇总工会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对报名者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合则约见面试,择优录用。如未进入面试阶段,不逐一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招聘录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按规定由镇总工会办理聘用手续,薪酬标准参照镇政府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给予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否则将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短信方式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总工会负责解释。
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总工会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fyunchengqu.gov.cn/yfycqf/gkmlpt/content/1/1712/post_1712972.html#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