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3年招聘5名编制外科研助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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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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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决策部署,根据绵阳市科学技术局等3单位《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的通知》(绵科函[2023]1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科研助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养。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见岗位要求)。

5.同等条件下精准扶贫生、低保或零就业家庭子女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3.在校期间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

4.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招聘

人数

资格条件

其他要求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科研助理

辅助从事科研项目研究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实训室等设施运行以及维护;科技成果推广,促进转移转化工作;学术辅助工作及其他事务性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科研相关工作。

5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35周岁以下

198772日及后出生)

1.岗位服务期限为1年;

2.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11日至731日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3771700时。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至指定邮箱:30469121@qq.com。报名邮件需以“岗位名称+姓名+高校人才网”(例:科研助理+张三+高校人才网)为邮件主题。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1)。应聘者需如实、准确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并按要求在表中粘贴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聘考生报名时需要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职业资格证和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和证书。

特别说明:请将第234三项报名资料扫描成图片并按以上顺序插入第1项报名资料(即《报名表》)后面,然后将整个word文件上传至指定邮箱。(条件不符者,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377日前将初审结果通过报名邮箱进行回复。

(二)现场资格复审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报名上传资料原件和对应复印件1份到学校参加资格复审,无法提供原件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考核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工作岗位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综合素质能力。

(二)考核方式

综合面试。

(三)考核时间

202379日上午9点(若有变动,另行通知)。特别提示:考生应在考核当日830点前到达考核场地,过时不得入场。

(四)考核地点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园区教育西路16号)。

五、体检

按各岗位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应聘者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我校官网公示。

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我校研究后,按照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校研究后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对经过体检、考察等程序所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6-351693813881145926

联系人:王老师

报名邮箱:30469121@qq.com

附件: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制外科研助理报名表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7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cyesz.com/2018/0103/20230702124819099-0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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