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兴丰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人大专职工作人员2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纪律观念较强,热心服务居民,热爱人大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
4.北京市大兴区户籍。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日至2005年7月3日期间出生)。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能够通过专业机构心理测试。
7.招聘人员要经常加班值班,工作任务较繁重,能够适应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8.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含行政拘留),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政审且政审合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7日17:00
2.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大兴区兴丰街道招聘岗位报名表;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变更页的原件照片;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原件照片;
(6)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本人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7)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附于报名表照片处。
3.其他说明:
(1)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2716642833@qq.com(分散文件报名造成审核误差本人承担责任)
(2)注意文件名格式:报名岗位+姓名,例:专职人大工作人员+张三。
四、考试安排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为3:1,如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公示体检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方式和工作待遇
1.聘用: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由各街道组织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到岗工作,服从岗位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薪酬标准:参照地区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八、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录网站查阅有关信息。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人:王女士
咨询电话:010-69203042
(工作时间:9:00-17:00)
附件:2023年兴丰街道招聘专职人大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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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bjdx.gov.cn/bjsdxqrmzf/zwfw/tzgg/2067868/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