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才聚梨乡·智绘阳信”工程,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幸福阳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2023年度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2]6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阳信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条件
(一)选聘数量
共计划招聘55人,选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见附件。
(二)选聘范围
选聘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三)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2.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
3.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且应聘使用的学历、学位应有对应关系。具备岗位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为准)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5.应于
6.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及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未曾就业(未曾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过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1年、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已在滨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滨州市以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不满5年的,不得应聘;滨州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应聘的,需经其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工作岗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需经过招录主管组织人事机关同意并盖章;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和聘用后形成新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进入“通知公告”专栏,点击“2023年山东省阳信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报名入口,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应聘类别,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或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3年山东省阳信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报名表》由现工作单位盖章,未就业的可不盖章。《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上传有关材料。①上传《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和本人签字版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报名人员未于
(二)资格审核
审核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
(三)面试评议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20人(含20人)的岗位,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初试。对达到初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80分)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初试成绩,分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将通过“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发布公告。面试评议设定合格分数线(最低80分),达到面试评议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评议结束后,按1:1比例公布体检、考察人选。初试成绩为进入面试范围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具体时间和形式以面试评议公告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或现场座谈等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考察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原件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原件;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的,从达到面试评议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评议成绩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3次。
(五)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评议、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
(六)最低服务年限
为保持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对稳定,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确定为3年(含试用期)。
三、工作纪律
对于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
有关选聘事项信息将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布。选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该网站公布信息,并确保电话通畅,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8260597
监督电话:0543-8281110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中共阳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信县教育和体育局
阳信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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