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我市各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人员范围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干部14名,选调对象为在岗在编事业干部,具体计划详见《敦煌市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公开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基层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上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规定服务期内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有其他影响公务情形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组织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敦煌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敦煌市人社局。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确有特殊情况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敦煌市人社局304会议室(市民中心E区3楼304室),联系电话:0937—5933705。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敦煌市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敦煌市以外报考人员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3)2022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有效期内)和甘肃“鼎力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打印)各1份;
(7)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8)报考医师岗位的,须提供相应专业资格证和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需对本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考生报名信息虚假或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程序。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销)选调岗位数。取消选调计划的,允许该岗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
1.笔试
笔试为100分制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敦煌市情及时事政治等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根据岗位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时,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或按照实际笔试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其他岗位(DH01、DH02):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核选调人员的组织协调、言语理解表达、综合分析应变等能力。
教师岗位(DH03):采取面试考察与说课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选调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说课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现行教材内容,由考生在面试组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选一课时教材内容进行备课。音体美等艺术类教师在说课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特长。
医师岗位(DH04):采取专业知识问答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选调人员的专业技能、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
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选调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度,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选调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所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手续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敦煌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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