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技师学院)是2015年由原成都电子职工大学转设而成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有6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636亩。设有二级学院9个,打造了智能制造等7大专业群,专业62个,其中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3个专业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现有教职工900余人,在校学生约1.7万人。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共3人。
(二)资格条件
1.年龄: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留学人员取得的国(境)外相关学历、学位均须通过教育部认证。2023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范围: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法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经济学、工商管理、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4.工作经验:具有高校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能常驻学生宿舍开展学生工作。
5.政治素质: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6.作风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合作。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制外,受聘人员入职即购买“五险一金”,提供餐补、定期健康体检、各类工会福利。
二、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承诺其材料真实有效。
1.个人简历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个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3.政治面貌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出具,附件1)扫描件;
4.专兼职辅导员经历证明(由相关单位出具,附件2)扫描件;
上述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按照“专职辅导员应聘-毕业院校-本人姓名”命名,于7月12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cdjsrsc06@163.com,邮件主题以“专职辅导员应聘-毕业院校-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命名。【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2023年7月13日)
根据工作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以邮件或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者不予通知。
(三)选聘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邮件或电话通知。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考核。笔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内容。
学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9人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员不足9人的,全部进入面试。如本人明确表示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邮件或电话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内容包括语言表达、逻辑分析、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面试方式为:个人介绍(PPT形式展示)+业务能力展示+现场答辩。
(四)成绩公布
在学校官网上公布考核成绩。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人员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按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体检报告必须载明参照标准和明确的体检结论。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等级不低于初检医院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招聘空额,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入职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学校规定的入职报到日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因故不能入职或在试用期内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学校可在通过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1835011,联系人:周老师、吴老师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