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充实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吉安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4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其它条件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同;
2、招聘对象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
3、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信息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考人员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2023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与符合报名条件相关证件扫描件打包一并发至邮箱:jaxwsjrsg@163.com,发送压缩包文件需备注高层次人才+姓名。
相关证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历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三)面试: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用人单位需求,由人社、卫健、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如低于70分则不予聘用。7月24-25日发放准考证,领证地点:县卫健委人事股。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放弃等产生的岗位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由人社、卫健、用人单位抽调人员开展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考察和体检合格,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报县政府审批。
五、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聘用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限内不能跨行业或跨县调动。
联系电话:0796-8433219(吉安县人社局人事股),0796-8432890(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纪检监督电话:0796-8442808。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023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x
附件22023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jian.gov.cn/news-show-15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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