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赣县区南塘镇人民政府委托赣县区金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便民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安排;
(四)年龄30周岁以下,
(五)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
(七)熟练计算机操作(熟悉word和excel基本操作)、打字速度不低于50字/分钟、熟练应用各种办公应用软件;
(八)同等条件下,在南塘镇圩镇有住房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二)报名地点: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梅林大街2号人才大厦403室,赣州市赣县区金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备查):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
(2)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两份;
(3)本人近6个月内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
(4)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两张;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797-4593033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请关注赣县区金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会在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拟录用人员确定
根据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指定体检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岗位安排,确定录用人员,并在赣州市赣县区金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
八、其他说明
1.工作地点:赣县区南塘镇人民政府
2、聘用人员于报到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与赣县区南塘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三年一聘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700元/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合格后工资待遇3050元/月,月工资包含社保个人部分保险费用。
3.工作时间为不定时工作制;
4.聘用期间,日常考核管理由赣县区南塘镇政府管理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赣州市赣县区金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赣县区南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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