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法官助理20名
(二)行政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
3.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
4.身体健康,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岗位条件
聘用制法官助理:
(1)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
(2)全日制法学本科专业且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2023年7月前);具有全日制法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5年以上法院系统相同岗位工作经历且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强逻辑分析及法律思辨能力;
(4)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官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法发[2020]13号文件)要求回避情况的,在报名时应主动申报,并作出回避承诺。
行政人员:
(1)行政人员(一类)1名
①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
②全日制法学本科专业;具有全日制法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3年以上机关单位文稿写作经验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③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并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技能。
(2)行政人员(二类)1名
①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
②全日制中文学、新闻传播学本科专业;具有全日制中文学、新闻传播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3年以上机关单位文稿写作经验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③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并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技能。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拟定于
(二)报名形式
通过本院官网(http://cdjnfy.chinacourt.gov.cn)、本院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获取报名表(见文末二维码),将填写完毕的报名表(电子版)和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468349870@qq.com,压缩包以“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命名。
待网络资格初审后,后续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相关事项均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个人邮箱,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查阅相关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报名表(电子档);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4.具有法院系统相同岗位工作经历的提交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5.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准确、真实、有效。凡一经发现提供虚假证明,伪造相关证件材料者,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具体折算如下: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按邮件通知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职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本院统一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职位,并及时公布。
1.笔试时间、地点:暂定
2.笔试形式。
法官助理笔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和裁判文书写作等。
行政人员笔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等。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发布资格审查公告。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中有未通过或自动放弃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包含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适应度等相关内容,考查考生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方面能力水平。
面试工作结束后,本院将参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折合形成总成绩,及时予以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及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名额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考生自行前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后,我院将联合相关单位组织考察。
(二)递补
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拟招聘人员将在本院官网、本院微信公众号和本院官方微博等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六、福利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签订年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正式聘用后,相关待遇由基本工资、院龄工资、绩效奖金、岗位补助等构成,年薪为8至11万/年,其中包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87610831)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范围,不收取报名费。
咨询电话:028-8762027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2023年下半年招聘编外聘用人报名登记表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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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c114.com/html/news/2023/0706/394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