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注册成立,以市政排水设施建设、运营、维护为主营业务。公司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向社会招聘人才充实相关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生,其中包括2023年高校毕业生、2021、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1)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内大学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其他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身份证所载出生日期在1982年7月3日至2005年7月3日期间出生。
(2)工作经历计算方式:从工作开始时间至2023年7月3日的有效工作经验年限。
(3)职(执)业资格等各项资格认定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3日之前取得。若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相关结论。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7月3日之前取得。持境外学历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招聘条件要求的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4)招聘岗位的专业范围参照《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主要工作职责 | 任职要求 |
1 | 运营管理部 | 3 | 负责排水设施运营维护,包括维护计划生成、实施、过程的安全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 | 本科及以上学历;给排水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或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专业。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4日9时-7月12日24时
2.报名方式:按规定填写《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将《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字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hxswgs@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个人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时需一并提交以下材料至邮箱:mhxswgs@163.com:
①毕业证书扫描件;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与岗位相关的个人资格证书及其他反映个人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名时间截止前未上传资料或资料不齐全者,视为审核不合格。
3.资格审查: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会电话或短信通知统一参加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举行的笔试、面试,择优录取,请应聘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
2.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按照考录比3:1确定入围人选,如入围人选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入围面试。
(三)考察体检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
对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以及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招聘人选在福建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206758(电话咨询时间:8:3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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