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优化县城学校教师队伍,解决城区学校教师缺编问题,经研究,在全县在编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选调教师75名,特制定本选调方案。
一、选调对象
本县在编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事业单位人员,从事教育教学时间须5年及以上,且在我县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二、选调名额
本次选调教师共计75名,其中:幼儿园教师5名、小学教师42名、初中教师28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学历及教师资格
1.报考幼儿园岗位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或中小学学段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岗位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3.报考初中岗位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须为所报岗位学科相关专业。
(二)师德评价、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及考勤
1.2022年师德评价须为优秀等次;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思想素质及工作表现好,近3年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含处分期);2021、2022年教师综合绩效考核成绩均列同一考核单位中位数以上。
2.2021、2022年度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均不能参加选调。
(三)幼儿园教师只能报考幼儿园教师选调职位(见附件1),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小学学校学科选调职位(见附件1),初中教师只能报考初中学校学科选调职位。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师,按2022-2023学年度从事教学任课量超50%的学段报考相应学段岗位。如因工作需要,转岗产生的学段不一致时间在2年以上(计算至2023年8月)的教师,可以根据自身的学历、教师资格条件进行报考(需中心学校办公室出具证明材料)。
(四)娄山关街道、海校街道、燎原镇、楚米镇所辖人员不得报考;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常务副校长、中学校长不得报考。
(五)审查。报考教师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由所属乡镇中心学校审查,有问题的不能报考。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桐梓县教育体育局一楼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需提供资料:
(1)报名表2份(完善相应签字盖章的原件);
(2)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2020、2021、2022年年度考核表;
(6)简章规定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及加分项目相关文件、证书或证明材料。
(二)考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桐梓县第五中学。
1.考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2023年7月21日下午2:30在桐梓县第五中学领取准考证。
2.本次选调教师只采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以及报考学段(幼儿园、小学、初中)相应学科的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
3.实行加分制
(1)近三年教师节表扬。2020、2021、2022年教师节党委政府表扬的先进个人,其中乡镇党委政府表扬的每次加0.2分,县委县政府表扬的每次加1分,市级及以上的表扬每次加2分。该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
(2)2020年以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参加遵义市优质课评选及遵义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的加1.5分,市级一等奖加2.5分。同一奖项按最高奖项加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乡镇工作年限(未按规定进行工龄认定的代课等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给予加分,每超一年加0.1分(时间计算至2023年8月,不满1年的不计算),该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分;
4.根据“学科笔试成绩分数+加分分数”计算总成绩。
(三)选岗。总成绩公示无异议后,以选调职位表中的各学段学科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定学校。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教龄长者优先,又并列的年龄大者优先。如有被取消资格或放弃者,不予递补。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临时通知。
2.体检要求: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体检人数与职位表中的各学段学科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选调。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考察。对拟选调人员开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选调。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选调人员名单,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选调考试所有公示内容均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和“桐梓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凡参加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由所在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按上述选调条件进行审核同意方可报考。
(二)审查工作贯穿于此次选调的全过程,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或录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一经被录用,必须办理调配手续,到新单位上班,不得放弃。
六、其它相关规定
(一)参加本次选调的所有报名人员,由县教育体育局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二)各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三)办理调动时对已获得中级教师职称的,降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级进行聘任,三年内维持降低后的岗位等级不变。对已获得初级教师职称的,三年内维持岗位等级不变。三年后参加新工作单位的“按岗竞聘推荐”,竞聘成功的,聘任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四)办理调动时对已获得副高级教师职称的,降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级进行聘任,三年内维持降低后的岗位等级不变,三年后按《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评聘定向评价使用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0]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选调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教师选调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桐梓县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镇飞
副组长:向先涛
成员:傅宝军 张斌 张元怀 仇志明
卢朝远 袁细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体局,傅宝军、张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卢朝远、袁细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以桐梓县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解释为准。
附件:
附件3:桐梓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师德评价和绩效综合考核证明材料.xls
桐梓县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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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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