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52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科研助理。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财务助理等工作。具体情况详见《铜陵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全国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在两年择业期内且目前未就业的毕业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起算)。
4.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承担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应聘人员请将《铜陵学院科研助理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相应用人单位的招聘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以“岗位代码+姓名+高校人才网”格式命名。相关事宜可通过邮箱、电话咨询,面试时须提供原件予以核实。
2.考核。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负责开展面试考核工作,由党政领导、同行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5-7人组成,对应聘人员开展面试考核,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3.考察。拟聘用人员填写《铜陵学院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个人信息表》(附件3)。各教学院部二级党组织对教学院部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考察,机关党委对机关部门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填写《铜陵学院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表》(附件4)。各用人单位在2023年7月14日之前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考核材料、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人事处进一步审核。
4.体检。人事处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学校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5.公示。经面试考核、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体检合格者,学校将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校园网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科研处、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反映。
6.聘用。公示期结束后,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科研助理聘用协议,办理录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一周内未及时到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形式及待遇
1.聘用形式。科研助理岗位是临时性岗位,非事业编制,聘用期限为1年。
2.待遇。应付工资为3000元/月,五险一金按规定由学校代扣代缴。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科研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62-5883670
古老师 联系电话:0562-5881069
铜陵学院
2023年7月5日
附件1:铜陵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3:铜陵学院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个人信息表.docx
附件4:铜陵学院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tlu.edu.cn/2023/0705/c3384a92108/page.htm